执法人员重点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单位进行五个方面的检查:一查经营者是否持有有效证照、主体资质是否合法、销售商品是否超出经营范围、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二查经营者是否存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销售无中文标签或中文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食品等情况,并且是否实行婴幼儿配方奶粉专区专柜销售,是否有明确专区专柜标识等;三查经营者索证索票情况,是否建立健全的进销货台账,是否能够提供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材料及对应产品的合格证明、婴幼儿配方奶粉检验报告书等;四查经营者是否存在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五查经营单位是否对所售商品张贴价格标签,进行明码标价。
检查中,执法人员现场告知经营者必须要规范食品、特殊食品销售经营行为,严把产品进货关,严禁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虚假夸大宣传,严禁将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虚假宣传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功能推荐给消费者。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车次,检查辖区内孕婴用品专卖店22家,实现了对全县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单位全覆盖实地检查,未发现存在固体饮料冒充特医食品、虚假宣传食品特殊功能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经营者未设立专区专柜摆放销售婴幼儿配方奶粉、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未公示健康证件等违法行为,责令其限期整改,规范经营。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对辖区内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作用,净化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秩序,确保婴幼儿食用奶粉安全,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