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着力搜集案源。一是以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为重点,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广泛搜集案源,回应群众诉求。二是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轻、无严重后果、无主观故意等方面案件并能及时纠正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集中约谈、行政指导等方式,“疏导”其限期改正。目前,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次,开展消费引导15次。 (3)着力市场整治。一是开展“保健”市场乱象整治,对全区内从事“保健”类产品销售和提供“保健”类营利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进行了全面排查,检查“保健”类店铺233个,目前立案40件。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执法行动,检查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数1636家次,其中立案食品生产3件、食品流通19件、餐饮服务34件。三是针对央视“3·15”晚会报道的“辣条”生产经营问题,开展了“问题”辣条专项行动,从中发现1户食品经营户销售无标签标识“五毛食品”现场下架查封,并立案查处。四是会同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区网络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治。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已现场责令整改。五是开展药品放心执法行动,强化了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管控,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63家次,其中立案药品零售72件。六是开展质量安全执法行动,检查电梯、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1家,下达监察指令书1份,立案调查2件。七是开展市场治乱执法行动,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215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189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71个,其中立案56件;检查房地产开发商3家,其中立案虚假交易误导消费者1件。八是开展内江特色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餐饮服务单位434户次,其中立案餐饮服务34件。九是开展乡村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227家次, 从中立案1件。十是开展超市商场行业乱象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打击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广告、虚假或引人误解宣传等虚假宣传案6件、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违法案2件、商标侵权案3件、其他适用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立案或查处的案9件。 截至目前,全局共立结案277件,其中办理1万元以上案件13件;正在向公安分局移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