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广告监管。通过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监管,对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的,依法查处。 二是强化实体排查。对全区眼镜店进行排查,加大对眼镜制配、眼视光产品等行业和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市场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依托消费维权平台,以区红盾网和政务信息公开网为载体,拓宽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的投诉举报,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规范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 四是强化行政指导。针对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配镜服务过程中,以次充好,夸大产品和服务的功效,利用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召开行政约谈会,向与会的12户眼镜店进行行政指导,促其建立完善各项自律制度,规范眼镜广告发布行为。目前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次,截至目前,检查眼镜企业18户,其中立案3户,正在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