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食新闻【四川食品在线 食安频道】近日,省食品安全办制定并印发《四川省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工作章程》,这标志着食品安全专家队伍管理有了新章法。 新制定的《工作章程》,充分征求了部分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省食品安全专家和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相关处(室、局)、直属单位意见建议,经多次修订完成,重点对几个方面的内容予以规范和明确。 规范专委会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下设决策咨询、风险研判、应急处置等6个分委员会,分委员会均设立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由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专业、特长及其工作阅历等提名推荐并研究产生。主要参与全省食品安全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制定、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危害性评估等工作,参加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形势分析会,分析研判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排查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以及主要成因,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等。 规范专委会委员聘任、续聘、解聘条件和程序。有计划地组织省级食品安全成员单位推荐本单位或本系统熟悉食品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等条件的“食品安全专家”;也可以通过专家自荐方式产生候选人,通过多轮筛选,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建议名单,专家聘期明确为5年。同时,详细明确专家续聘、解聘条件,对专委会委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设置聘任、辞聘、解聘等条件,正式聘用的委员名单将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规范专委会工作内容。主要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提出意见建议;交流、研讨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最新动态信息;研究专委会重大事项;研究决定重要或重大事项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委员同意,形成会议决议或会议纪要。可不定期召开相关专业领域咨询论证会议。对有突出贡献的专委会委员,给予表彰或奖励;造成工作失误的,或者履职不当、尚不符合解聘条件的,在专委会范围内通报批评,抄送专家所在单位并责令本人写出检查。 规范专委会经费管理。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强有力支持专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专家委员在技术、市场、研发等方面的优势,破解食品安全监管中遇到的技术性难题;帮助企业解决食品生产、供应链质量安全、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具体问题,确保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