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品在线 餐饮频道)6月3日,记者从成都餐饮同业公会获悉,为全面推广使用公筷公勺,进一步引导广大市民提升用餐文明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安全用餐、健康用餐、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成都餐饮同业公会、成都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制定了《成都市餐饮业公筷公勺使用规范》,并引导会员单位、各餐饮单位遵照执行。即日起,规定正式实施。
餐饮企业100%配备公筷公勺
颜色为白色或类白色 印“公筷”“公勺”字样
据了解,成都餐饮业公筷公勺使用规范适用于成都各种经济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饭庄、酒家、酒楼、餐馆、餐厅(含饭店、宾馆、酒店、度假村、农家乐中对外经营的餐厅)、火锅店、小吃店、快餐店、面馆,以及集体用餐配送企业。
在公筷公勺要求方面,明确必须在规格和颜色上明显区别于自用筷勺,材质应符合GB 4806规定的质量要求。其中,公筷材质宜采用塑料、竹、木、陶瓷、金属等,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长度比自用筷长3~4厘米,公筷粗端宜印(烫)“公筷”字样。公勺材质则宜采用陶瓷、食品级不锈钢,颜色宜为白色或类白色,勺柄长度应比自用勺勺柄长且明显不同于自用勺,勺柄处宜印(烫)“公勺”字样。
根据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100%配备并提供公筷公勺,主动引导宾客使用公筷公勺,同时根据餐桌规格、实际用餐人数、菜品类型与菜品数量等实际消费场景,摆放相适应的公筷公勺,采取一人双筷或一菜一筷(勺)等摆放形式。
值得一提的是,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还应提供与私筷、常规公筷具有区分度的“生料专用公筷”,而自助餐或消费者自行取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则应配置与菜品对应的、便于取用的公筷公勺,并尽量配置单独摆放公筷公勺的托盘或托架。
对于宴席、宴会等大规模人群聚集性消费的餐饮服务单位,该规范则倡导各取所食,不互夹菜。
公筷公勺被误用 餐厅应立即更换
剩余食品打包也须用公筷公勺
规范提出,就餐人员若误将公筷公勺作为个人餐具使用,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更换。就餐人员若误将公筷公勺作为个人餐具使用,餐厅服务员应立即更换。
此外,规范还明确,使用公筷公勺取用餐盘内靠近自己的菜品(点心),不用公筷公勺随意翻拌,使用公勺舀汤应避免汤汁溢出。餐后剩余食品打包或撤盘时,应使用公筷公勺。
消毒卫生和管理方面,餐饮服务单位应将公筷公勺配置纳入日常备餐流程、摆台标准、出餐流程、上菜流程、引导流程与洗消流程等管理环节。同时,公筷公勺应单独存放,在工作台上应有显著的字样标明公勺公筷摆放处,并标注消毒日期。
引导就餐新习惯 用餐前应进行专门讲解
餐饮商家执行不到位将被约谈通报
作为一种新的就餐习惯,要尽快在大众中普及并接受也并非一件易事。对此,规范提出,餐饮服务单位应在大堂、餐厅醒目处张贴使用公筷公勺的宣传海报,或在宣传屏播放宣传片,并在餐桌上放置提示牌,持续引导、提醒用餐者使用公筷公勺。
用餐前,服务员应主动宣传和引导宾客使用公筷公勺,并介绍公筷公勺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此外,规范建议应将公筷公勺使用情况列入各类先进、示范店评选标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推广使用。
据了解,为推动使用公筷公勺落实到位,成都餐饮同业公会和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将报请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对餐饮单位的执行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工作。针对执行不到位的餐饮服务单位,将进行约谈、通报;对拒不配合与整改的单位,将取消其参评各类先进、示范店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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